区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甄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9
区属各采购人: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甄别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并于8月20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情况报送我局,逾期未报视为无相关情况。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甄别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资质证件、有效检测报告的官方网站查询地址、查询指引.xlsx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