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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36期 > 创客资讯
穗出台多项政策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并推进产权改革
发布时间:2024-07-19
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广州市科技系统近年来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型生产关系,持续书写的“大文章”。改革向难而进、向难而成,广州如何通过科技体制改革,让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相携,破除束缚发展的堵点卡点,推动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竞涌勃发?
在新的历史节点,南方日报、南方+推出《聚焦广州科技体制改革》系列报道,基于实践经验和观察思索,力图从钱、权、资源等维度,展现广州在迈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过程中的改革探索。敬请垂注。
2021年11月,《Nature》杂志发表了来自暨南大学科研团队的重大发现:一个新靶点,在一系列机制的作用下,可以燃烧脂质、消耗卡路里、改善糖尿病。多家投资机构闻讯而来,纷纷希望尽快将这一治疗靶点产业化。
这项由高校教师研发的科技成果,在进行产业转化时,应当怎样分配收益?暨南大学给出了方案:采用“赋予所有权+转让+约定收益”的模式转化科技成果,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比例达85%。
这意味着,以往所有权皆归高校的科技成果,现在大部分收益都能归入科技人员手中。
钱、产权、收益等,是科研投入、成果转化绕不开的关键。这些关系到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也牵连着研发投入的成效。产权改革往往要动他人(或单位)的“奶酪”。暨南大学的慷慨与魄力,恰是广州开展科技体制改革的缩影。
钱该怎么花?广州这样作答。
南方日报记者 李鹏程
管理松绑
科学家卸任“兼职财务”
“不想当财务的科学家不是好教授”。曾经,高校院所里科研工作者们一句自嘲的话,道出了该群体被繁琐的财务管理事务烦扰的无奈。
如今,繁琐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在广州迎来“松绑”——今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和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充分赋予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支配权,取消项目经费具体科目预算,所有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自主用于项目研究,彻底为科研经费使用“松绑”。此前预算调整困难、开支项目受限等难题,现在都得以解决。
据广州某双一流高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科研工作者以往在进行调整预算时,需在系统里填写申请书,经过学校财务处审批,再流转到学校组织单位。随后,该申请还会提交给科技局等经费来源部门。得到批复后,老师们再拿着单据沿着流程逐级确认,最后方可获批预算调整。
近年来,广州的科技体制改革如同“剥粽子”一般,将困扰科技工作者的事务性步骤层层削减——先是提出将调账权限下放到组织单位,这样就可以减少一个审批环节;“包干制”改革启动后,中间的调账环节被整体取消。
长期跟踪科技政策制定的华南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蒋兴华研究员表示,当前所有的项目经费可以放进一个“大盘子”里,不需要再在项目申报前,设置具体的预算类目。只要科研人员能够按要求完成项目,资金支出符合省市规定,具体的预算怎么做,就不会被框死。
与之对应的是结项时,项目验收无需经费审计报告。根据广州市有关规定,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经费使用实际情况编制经费决算表,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后,在单位内部公开即可。此举起到了经费使用监督作用的同时,极大减省了科学家花在财务报表上的精力与资金。
以经费改革减少事务成本,让科技工作者真正从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申请项目经费调整等繁冗事务中解放出来,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工作中去。据市科技局统计,纳入包干制的基础应用基础研究专题项目已超8000项、经费超5.6亿元。
收益激励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
在管理层面,改革要破除“钱可以花”的制度羁绊;在激励层面,改革更要有让科技工作者“愿意投入”的举措。
今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把科技创新的“最大变量”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增量”。
随后,市科技局印发了《若干措施》的多项配套政策,推动在穗单位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这项改革一头关联着市场需求,一头关联着成果供给。其中的重要环节,就是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文件显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或部分所有权。
具体而言,在明确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权益前提下,单位可与成果完成人成为共同所有权人;也可将单位留存的所有权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科研人员获得全部所有权后,自主转化。
前述暨南大学的成果转化,即沿此路径展开。为加快治疗靶点产业化,惠及广大肥胖人群,科研团队采用“赋权+分期支付+销售额提成”的转化模式,申请以先赋权后转让方式将专利转让至其自创企业广东暨安特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暨安特博”)自主实施转化。
该专利由企业(15%)和科研人员(85%)共有,经评估998.5万元并协议实际合同总金额为1000万元。暨安特博将分三期向暨大支付标的专利权益总价值的15%(“分配权益总额”)即150万元,并按LPR支付分期的利息。专利转让产品上市后,公司按产品净销售额的1%向学校支付销售提成,且团队不再获得该专利有关的任何奖励、赔偿、补偿等。
“这项改革不仅给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性,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解决国资处置难题。”暨南大学科技处高新科科长韩磊介绍,相关科技成果经过严格的第三方知识产权评估,结合社会资本投资理念和需求,制定了合理的转化机制,确保项目各方的合理权益,保证了项目转化的顺利推进。
在韩磊看来,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和科研自主权,将有助于激励他们遵循市场规律和科技规律,开展二次创新。“让听到炮火的人做决策,研究者可以根据一线需要,把钱真正花在刀刃上。”
■记者观察
“三项改革”构建科创活力生态
“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这是经济社会的基本原理之一。广州的科技体制改革,尤为重要的就是疏通了经济权属、激励机制、经费管理等环节的制度性障碍。
总体来看,广州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出了探索。
首先,以管理改革赋予更大自由度。例如,设立“负面清单”,只要“无禁止即可为”,在不违反禁止条件的前提下,可依实际情况使用财政资金。
其次,以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创新。科技工作者将自己的科研工作和利益获得深度捆绑,从而更有研发探索的内驱力,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此外,以经费改革减少事务成本。市财政经费实施“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减少流程性事务的干扰,让专业的科技工作者可以集中精力从事专业的事。
职务成果赋权、产权制度改革、科技项目优化管理多措并举,充分释放了广州的创新活力。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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