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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市场监管局出台“营商环境三十条”
发布时间:2024-06-21
    黄埔区市场监管局《践行两提三到四心、争创一流营商环境三十条》于近日正式出台。相较于往年的营商环境建设方案,新方案在市场监管领域迭代升级守正固本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基础上,提出践行广州开发区服务理念,打造“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人才友好型”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践行“两提”

  审批大提速、效率大提升

  区市场监管局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快”作为营商环境改革目标,落实“不同意上报一级”推动办事不受阻,极限压缩办理时限,出台“代位注销”“一证多址”“研发+生产”“一址两用”、量身定制许可审查方案等一批创新行政审批机制;申请上级管理权限,引入审批服务资源,争取国家级审评中心、国家级集中申报服务窗口、省属技术机构落地,组团式服务使企业“足不出区”即可办事,提升黄埔区营商环境“软实力”。

  践行“三到”

  说到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

  该局以“政府讲信用、企业增信用、政策拼兑现”为关键抓手,兑现质量强区、美谷10条等政策,免申智享落实“说到做到”;信用画像、信用承诺、信用重塑、分级分类赋能智慧监管,生物医药技术服务“掌上办”、美妆大健康新原料备案扶持政策拉动、检验检测核心技术标准物质研制生产资金支持、“湾区标准”“湾区认证”粤港澳衔接提质升级等落实“服务周到”,稳产业帮企业;依托“埔企通”“企业有呼必应”平台,构建支撑企业质量提升要素资源“十合一”集群服务平台,建立企业良好畅通联系机制等落实“随叫随到”,与企业双向奔赴。

  践行“四心”

  暖心、舒心、开心、放心

  让企业“放心”为第一层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该局坚持对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行政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确保“三品一特(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底线安全,贯彻服务执法理念,深化权责清单、推行合规告知、实施执法“观察期”、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打造稳定的、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暖心、舒心、开心”为第二层次,不仅是锦上添花,也要雪中送炭,实施产业护航计划、协同审查保障公平、依托协会助企减负、银企服务助企纾困,让企业有所安、有所为、有所期、有所乐。

信息来源:黄埔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