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市绿色企业 分阶段奖励800万
发布时间:2020-04-24
近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出台《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绿色金融10条”),从绿色金融组织机构、绿色贷款、绿色债券及资产证券化等10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措施,促进绿色经济建设。
“绿色金融10条”全国首创的政策措施超过10项。包括设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绿色金融创新奖;对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主体、绿色企业从新三板精选层转板上市、绿色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保险资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绿色业务、绿色企业获得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进行资金扶持;按照不额外增加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的原则,对中小微绿色企业认证费用进行全额补贴等。
“绿色金融10条”明确,要加大对绿色企业扶持力度。包括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绿色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800万元奖励。对绿色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绿色企业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精选层企业分别再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绿色企业从新三板精选层转板上市再给予最高550万元奖励。对挂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的股份制绿色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对挂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的注册登记为有限公司的绿色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信息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