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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项措施,全力推进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19-10-11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解决我区生态环境问题,我区突出四个方面的重点,确保高质量完成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区委、区政府把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环境问题、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区领导多次现场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推进落实,全面压实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落实整改。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我区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逐条梳理,精准发力,制定了《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暨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32项具体问题提出了70项整改措施;针对督察重点交办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制定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加快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强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攻坚工作方案》,对9项突出环境问题提出37项整改措施。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采取非常规措施推进,突出整改效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部门联动,形成大环保工作机制。区生态环境部门发挥统一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职能,牵头统筹各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区规划、工业、建设交通、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和街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通过环保问题“一呼百应”工作机制,强力推进了长期以来困扰我区中海誉城等“楼企”、“楼路”、建筑施工扬尘和污水处理能力等问题的解决。彻底改变了生态环境部门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把小环保变成了大环保,各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好自身的优势,共同齐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跟踪盯办,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加大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有关环境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定期制作生态环境督察工作专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对达不到进度的单位进行督办,目前,已发出督办通知17次,强有力推进环保“老大难”问题。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