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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多措并举推进人才住房建设
发布时间:2019-06-1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我区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理念,坚持人才为先,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注重培养、用好、吸引各类人才,提升“上管老、下管小”服务品牌,2019年5月份我区出台《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办法(试行)》(穗埔建规字〔2019〕1号),区财政切实履行职责,多措并举为推进我区人才住房建设与筹集,全面营造高品质的创新创业环境提供财力保障:一是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土地出让净收益10%的资金,用于人才住房建设及保障性住房建设,人才住房筹集方式包括购买、新建、租赁市场房源、盘活政府存量房源等。二是区财政保障人才住房租金补贴专项资金,用于不同层次人才的租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00%的住房租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基础性人才及高层次人才的父母给予50%的住房租金补贴。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