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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发布人才租房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9-05-17

    黄埔区昨日发布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符合条件者在该区指定单位就业,均可享受租房优惠政策。

  试行办法显示,高层次人才是指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园)长、名教师、优秀医学专家、黄埔工匠。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黄埔区无自有产权房,且当前未享受广州市级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优惠政策者,人才本人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一套不超过150平方米、最长5年100%租金补贴的自住住房。

  本科毕业生被划分到基础性人才,这类人才包括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技能等级的人才,以及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选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对于基础性人才,试行办法制定了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黄埔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广州市级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优惠政策,人才本人可申请一套不超过90平方米、最长2年50%租金补贴的自住住房。

    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高新技术企业、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前100强企业等重点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以及政府公共服务部门或批准的其他单位工作者,即可享受一套不超过60平方米、最长2年50%租金补贴的自住住房。

消息来源:黄埔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