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点击数:2009 发布时间:2009/11/17 15:14:49 发布者:admin

各部、局、室、院,各街道、镇,各直属国有企业,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缓解我区能源资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加强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指导意见,现就我区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我区是广州发展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基地之一,工业企业密集,企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理念比较先进,资源循环利用程度较高,投入产出效益较好,但是土地资源短缺,水、电、煤炭等能源资源消耗较大,环境承载力较弱,以要素驱动型为主的发展模式迫切需要向创新驱动型为主的模式转型。与此同时,经济增长的集约化程度还有待提高,污染浪费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资源回收利用组织化程度还比较低,资源循环链的缺失环节较多,企业间相互交换副产品的循环利用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成本较高,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切实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前提,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以区域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为核心,以促进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型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建立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撑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打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良好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不断提升我区的持续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循环利用,努力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促进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坚持试点示范、逐步推进,加强对列入国家、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指导,以典型示范带动全面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稳步推进;坚持推进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和强化监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逐步缓解能源、资源约束矛盾;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

(三)发展目标:用5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起广州开发区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成一批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及相关企业,力争成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不断提高资源转化利用效率,注重保护和不断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建设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再用10年左右时间,以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和模式,完善和促进我区产业升级与优化,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框架、运行机制、政策法规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把我区建设成为产业结构合理,城市功能完善,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四)主要指标:到2010年,资源生产率有所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减,每万元GDP耗能0.39吨标准煤,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5%;全区COD排放量控制在10001吨以内,其中工业COD排放总量在2303吨以内;SO2排放总量在8597吨以内。

二、主要措施

(五)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广州开发区管委会、萝岗区政府设立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资金,通过专项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对清洁生产、各类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资源再生型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宣传培训等提供资金支持。科技经费要有适当比例用于支持和发展循环经济项目。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银行信贷、民间资本进入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领域。全面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研究建立废旧资源回收处理收费或押金制。研究制定促进节能、节水产品推广的鼓励政策。

(六)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鼓励和推进清洁生产,加强清洁生产培训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建立健全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加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新进驻企业必须实施清洁生产并在投产两年内通过审核,扩大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数量和提高清洁生产质量。通过不断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业技术和设备,从源头削减废弃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入驻我区的企业或我区企业在改建和扩建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引导企业坚持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采用切实有效的清洁生产方案,鼓励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力争在2008年底前,推行清洁生产企业达到100家,2010年底前达到200家。

(七)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编制全区能源综合利用规划,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突出抓好电力、钢铁、汽车、化工企业节能工作。实施节能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加强节能监管,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完善节能评估制度,加强对新建项目节能审核管理,新进驻企业的能耗标准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新建公共建筑力争达到65%的节能标准,逐步开展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对现有的公共建筑分期分批进行节能改造;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的限制标准。广泛开展照明节能,在公共设施和居民住宅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产品。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节能,推进市、区公交一体化进程和区内公共交通建设,推广现代物流集约配送,倡导使用小排量汽车,限制能耗超标的交通和农用车辆。鼓励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大力推广先进节电控制技术和产品,继续实施热电联产、余热发电。积极推进企业实施锅炉节能技改,促进企业节能工作。

(八)有效推进节水工作。积极实施工业节水,重点抓好食品、饮料、钢铁、电子线路板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每年选10家企业作为试点,鼓励其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节水技术改造。积极推进城市节水,加强对供水管网维修管理,降低管网水损耗率。制定完善中水回用指导性意见,编制中水回用规划,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试点工程,推进中水、雨水回收设施建设,在热源厂等水资源消耗大的企业和公共绿化、景观用水、卫生清洁等方面积极推广、使用中水。鼓励区内新建住宅小区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完善节水设计,建设节水型小区。全面开展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提高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加强水资源利用和保护,充分利用现有水库蓄水能力,加大雨水、洪水资源利用。核定我区水域纳污能力,进行总量控制,不断改善全区各流域水质,缓解水质性缺水。

(九)深入推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加强对耕地的管理,加大对取用粘土制砖的监督管理力度,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粘土制品。严格新批工业项目用地门槛,完善用地预审前置管理制度,严把预审关,继续实行项目用地与投资密度挂钩制度,鼓励中小企业进驻孵化器和标准厂房创业。积极采取多种途径盘活存量土地,大力实施“腾笼换鸟”,逐步清理占地多、耗能高、污染大、效益低的项目。严格项目土地使用执行合同,加大对闲置用地的清理力度。倡导“零土地技改”和“无地招商”,鼓励多层厂房建设,引导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和村(居)经济发展用地集中。实行项目用地的竣工复核验收制度,建立健全工业用地市场配置机制,进一步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稳步推进村庄搬迁改造工程,加强农村宅基地整理,倡导拆迁农户进多层公寓,节约集约农村住宅用地用于建设。积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研究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参与入股有稳定收益项目经营的做法。

(十)大力倡导节约用材。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实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提倡使用可再生材料,鼓励使用可替代材料,推广使用新型材料。大力发展新型建筑材料,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使用可降解、易回收、低成本的包装材料,鼓励包装容器的重复使用,提高循环利用率。在宾馆、旅业、餐饮业等行业提倡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十一)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循环和回收利用。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拣,扶持和推广垃圾回收利用技术和产业。完善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制定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重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试点工作。大力扶持一批有实力的物资回收企业,建立健全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断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建立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使我区危险废弃物全部实现安全、无害化处理。建立固体废弃物信息交换系统。

(十二)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根据产业特征,培育和引进配套互补项目,构建企业间的生态链,逐步形成企业间的工业代谢和共生关系。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加快8个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和新建工程,力争到2010年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鼓励发展园区供能和废弃物集中处理处置系统,逐步建立起企业间、产业间物资能源互换或转换的供求关系。

(十三)积极发展循环型农业。积极引进农业科技机构和现代农业企业,加快农业生产的集约经营步伐,推广生态养殖模式、种养加一体化模式、有机农业模式。加快农业污染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和应用,有效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提倡生产有机食品,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大力整治农村环境,重点整治农村鱼塘周边污染,加大公共卫生间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居住条件,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

(十四)全面推进绿色生产消费体系建设。在全区健全推广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倡导购买能效标识、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等绿色产品。深入开展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等绿色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倡导理性消费和绿色消费,逐步形成节约型的消费方式;抵制“白色污染”,治理“餐桌污染”,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发挥政府机关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优先购买节能、节材等绿色产品,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使用可循环使用产品、可再生产品和节能节水无污染绿色产品的比例。加快开展循环型社区试点建设,大力宣传循环经济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逐步使节约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和保护环境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十五)大力推进循环经济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抓好萝岗新城和广州国际生物岛循环经济示范区的规划建设,严格把生态型和循环经济理念贯穿到区域规划和建设中,全面实施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按期完成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在示范区内推广使用集中供冷、垃圾分类、分质供水、节能节水材料等,加快实施垃圾真空收集系统建设,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采用风光互补路灯系统。新建建筑严格实施节能标准,同时推动现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推广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鼓励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

(十六)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招商引资和技术研发。结合我区产业发展特点,有重点地引入和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促进生产链的延伸和闭合物资循环链的形成,提高产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支持各类科研机构在我区从事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和环境领域的科研工作,建立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联盟,建设若干循环经济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技术检测中心,鼓励帮助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投入循环经济技术研究。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

(十七)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参照先进地区经验,积极探索与有关科研院所建立区循环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循环经济生态俱乐部,加强循环经济国际合作。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推动环境友好技术和循环经济技术成果的转化及运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信息与技术支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十八)

   ()()制定和完善政策体系。按照《广州开发区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研究出台关于建筑节能实施办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实施细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创建循环型社区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  

三、组织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区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区循环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统筹解决在推进循环经济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密切配合,积极做好这项工作。各街道、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二十)实行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建立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考核制度,把其主要指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建立奖励机制,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在循环经济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于浪费资源能源、污染环境的企业给予曝光和处罚。 

  (二十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区宣传、文化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社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区干部群众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形成崇尚节约、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教育部门要将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幼儿园、中小学广泛开展国情教育、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教育活动。要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先进工业园区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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