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意见

点击数:2219 发布时间:2009/11/17 15:08:58 发布者:admin

各部、局、室、院,各街道、镇,各直属国有企业,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各有关驻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穗字〔2008〕1号)和区委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决定从现在起五年内,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工作,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科学发展、质量第一”的理念,坚持以“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科技带动、社会互动”的原则,以“提高质量,打造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品牌”为主线,以质量、标准、计量为基础,以“自主创新,培育名牌”为核心,以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为重点,带动各方参与,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名牌带动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质量工作体系,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我区核心竞争力和经济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质量的转变,努力成为广州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

二、总体目标

到2012年,从根本上提高我区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质量管理水平,辖区的工业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生态和环境质量达到以下目标。

(一)工业产品质量。

1.产品质量实现新跨越。国家监督抽查我区产品质量合格率高于全国、全省、全市的平均水平,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逐年提高;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主要工业产品质量平均抽查合格率两项指标达到95%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居全市前列;实行许可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国家强制性监管的产品,获证率达到100%;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质量投诉大幅减少,不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制假售假的恶性违法犯罪案件。

2.技术标准取得新进展。2012年前,全区工业生产企业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指导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和名牌产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率分别达到85%和100%;帮助100个以上优势产品获得《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标志》认可证书,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2012年前,力争实现我区在国家各专业标准化委员会任职的专家50人以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50项以上,区内优势产业制定联盟标准5项以上。

3.质量管理迈上新台阶。组织和引导全区中国名牌产品企业达到标准化良好行为2A以上等级,省名牌产品(工业类)企业及列入名牌培育名单企业达到1A以上等级;省级以上名牌产品企业全部通过ISO 9000认证,列入广州市千家名牌培育工程企业80%以上通过ISO 9000认证;食品加工类名牌产品企业70%以上通过HACCP认证;10家以上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中国名牌产品企业全部通过省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其中列入“C”标志目录的定量包装商品取得“C”标志。全区重点能耗企业的能源计量工作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4.名牌培育开创新局面。重点帮扶和培育区内66家龙头骨干企业,到2012年前,培育中国世界名牌产品1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10个以上,广东省名牌(含工业类和农业类)产品3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1件以上,广东省著名商标10件以上,广州市著名商标30件以上,形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提高我区企业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带动全区质量强区战略进程。

(二)农产品质量。

农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前,围绕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和优势农产品需要,建成适应农产品生产、检测和出口需要的国内外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到2012年前,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标准化体系,组织起草的农产品地方标准3项以上,农产品100%按无公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到2012年前,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知名度较高的广东省名牌农产品品种。

(三)服务质量。

初步实现服务质量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辖区第三产业(商贸、交通、电信、金融、旅游、物流、餐饮、医疗卫生及公共服务等)骨干服务业企业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获得质量体系认证企业明显增加,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区域旅游品牌知名度明显提升,打造一批名牌和星级服务机构。

(四)工程质量。

建筑和市政工程、重点工程和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重点工程和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98%,市政工程合格率达100%,交通建设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五)生态和环境质量。

节能减排取得新成效,城乡环境面貌和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的有关要求,到2010年,全区单位GDP能耗要比“十五”期末下降20%,主要工业产品的能耗、物耗、水耗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监察。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项目的立项审批,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业污染源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环境监测体系完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

三、主要措施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理。

1.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扩大品牌市场占有率的动力,围绕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企业科技开发机制,加大对科技开发、技改力度,加快产品更新换代。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关键技术领域紧密跟踪国际先进水平,加强研发,敢于超越。建立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注重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速度和效率,不断提高名牌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能力。

2.引导企业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围绕品牌建设,加强质量管理,是企业创建一流品牌的基础。企业必须面向国际市场,树立全新的质量理念,不断实现管理创新。吸收和学习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对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计量管理体系和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以创造世界级质量为目标,贯彻落实《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努力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

3.引导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培养人才的科学机制和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企业要采取强化培训、鼓励学习、加强交流等措施,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的高素质员工队伍,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一批精通质量管理和品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要立足于国际竞争,注重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的步伐,提高利用国际人力资源的能力,为实现中国自主品牌的国际化提供人才保证。

4.引导企业加强品牌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名牌意识,制定以质量为核心的名牌发展规划,研究市场变化和竞争对手,确定赶超目标,动员全体员工为打造一流品牌共同努力。坚持全球市场理念,加强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加强品牌宣传,积极借鉴国际上成功的品牌建设经验和运作方式,实施品牌经营战略,不断提升品牌贡献能力。

(二)加强引导和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建立质量诚信体系,提高质量信用水平。加强名牌企业质量诚信建设,提高诚信意识和产品质量水平。积极组织名牌企业参加各种展销推广活动,把名牌产品销售与企业诚信建设相结合,扩大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大对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有效引导消费。

2.加强技术服务,支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扩大出口。对信誉良好的名牌产品实行出口免验和便捷通关。支持名牌企业出国参展及海外营销,及时向名牌企业通报国外技术法规、标准、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认证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帮助企业追踪、掌握国外先进技术;积极推进认证结果的国际互认,消除国外贸易技术壁垒。

3.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服务措施,切实帮扶到位。建立国内外先进标准查询平台和标准研制平台,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参与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定;引导推动企业参加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和国家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发挥技术机构的服务功能,支持企业建立计量标准以及列入“C”标志管理目录产品的认证;设立名优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对列入名牌培育目录的企业实施VIP服务,在产品标准备案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和年审、检验检测、计量检定等方面给予优先服务和特事快办等服务措施;组织相关培训,引导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积极推行“5S”管理、“6ó”管理、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支持技术骨干参加质量工程师资格考试并合理使用。

(三)健全质量奖励机制,建立质量责任考核制度。

1.加大财政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在区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质量强区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设立质量管理奖励制度。设立区政府质量奖。鼓励企业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850-2004),对创建名牌成绩突出、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效果显著,获得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省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3.设立名牌产品奖励制度。对获得中国世界名牌称号的产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广东省名牌和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产品,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广州市著名商标”的产品,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4.设立标准创新工作奖励制度。

设立区标准创新贡献奖。对获得“区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单位),按每个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单位),按每个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的企业(单位),按每种产品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对参与制(修)定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联盟标准(含市技术规范)的企事业(单位),按每个标准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对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的企业(单位),每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工作资助;对在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的专家,每年分别给予个人10万元、5万元、3万元工作补贴。

对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4A、3A、2A、1A级别认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8万、5万、2万的奖励。

5.设立计量管理工作奖励制度。对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获得“C”标志评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

6.建立质量责任考核制度。制定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质量强区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加强对各镇(街)、各部门工作的考核。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1.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逐步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力度;严格不合格产品的整改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和处罚力度。突出对重点镇(街)、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项整顿和综合执法检查,防止形成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

2.加大打假保优力度。以抓大案要案、抓源头、端窝点、治理整顿市场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假工作,杜绝行业性、区域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按照《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加强对市场商品质量、计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及标实不符、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保护合法经营的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3.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行业质量自律和监督机制,积极为企业提高质量,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效的服务。进一步发挥消费者委员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对质量的社会监督作用。

(五)发挥宣传培训作用,努力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1.深入宣传,形成全员重视质量的氛围。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宣传实施质量强区活动, 开辟专栏、专题, 大力宣传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介绍质量知识,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报道质量管理先进经验, 宣传为质量强区活动做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加大对质量问题严重、特别是对制假售假单位、个人的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

2.积极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质量月”、“3·15”、“质量放心工程”、“满意窗口”等行之有效的系列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各界投身质量工作的参与度。

3.加强教育培训, 提高全员质量意识。以人的素质提高带动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升级,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质量意识培训,提高全员的质量观念。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区长刘悦伦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区长庄凡夫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区规划国土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区企业建设和服务局、区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卫生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黄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黄埔海关和各街(镇)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强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协调部署、指导监督和考核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 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各街(镇)和职能部门的分工职责。

各街(镇)和职能部门要在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质量工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把质量强区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共同推进质量强区活动的开展。

 1.区委宣传部要做好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区开展质量强区活动的政策和法规;大力宣传和推介我区质量强区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表彰先进;同时,加大力度曝光假冒伪劣产品及造假者,从舆论上扶优治劣,使广大群众认识名牌、抵制假冒伪劣产品;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对社会反映强烈质量问题及时曝光,跟踪报道;同时大力宣传质量先进经验和事迹,在播发、刊登广告活动中,严格执行广告法及有关规定,防止虚假广告坑骗用户或误导消费者。协同编制质量强区工作规划。

2.区发展和改革局要将质量强区的要求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要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积极抓好技术创新,鼓励专利申请,强化产业专利保护,推动企业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形成以专利为主的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档次,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进程;逐步推行全区性的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及服务操作规范,全面实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牵头研究和调整招商引资政策;协同编制质量强区工作规划。

4.区规划国土局要检查、督促企业做好运输服务,按有关规定文明装卸,强化对运输行业的监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密切配合相关部门,严查为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运输的车辆,积极配合和协助打假查劣工作;并根据有关政策,对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所采取必要措施的项目,在土地安排和使用方面给予支持。

5.区财政局要做好质量强区所需资金的预算安排,协同编制质量强区工作规划。

6.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加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引导推广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有机食品,促进工农业技术进步,提高工农业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加强市场竞争力;监督企业排污情况,节约资源,减少排放,不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要加强建筑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的质量监督,严把建材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对工程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提高施工水平和监理水平;加强公路质量管理,提高交通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建立健全公路工程招标制度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7.区企业建设和服务局要抓好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技术的基础工作,制定有关鼓励政策,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抓好进出口商品质量工作,创立外经贸“名牌”产品,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协同编制质量强区工作规划。

8.区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协助区委宣传部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对社会反映强烈质量问题及时曝光,跟踪报道;同时大力宣传质量先进经验和事迹,在播发、刊登广告活动中,严格执行广告法及有关规定,防止虚假广告坑骗用户或误导消费者。

9.区卫生局要加强卫生监督工作,严把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关;加强对全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水平;协同编制质量强区工作规划。

10.区农林水利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和发展无公害农业的进程,把质量工作贯穿到农业各项工作中,促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提高我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11.区公安分局要密切配合和协助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医药等部门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行为。

12.各街(镇)要加强对本辖区内质量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开展质量强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13.区质监局要认真履行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区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当好参谋和助手。负责牵头编制质量强区工作规划,组织企业开展创名牌活动,推广企业争创名牌的成功经验;编制质量强区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并制订使用管理办法;健全质量信息管理网络;组织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实施产品质量抽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标准化、计量基础工作,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对质量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曝光和行政处罚;积极开展打假治劣工作,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14.区工商分局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仿冒及其他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管商标、广告、合同,指导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重合同、守信用”先进单位,加大打假治劣力度,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又屡教不改者,吊销营业执照。协同编制质量强区工作规划。

15.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协同编制质量强区工作规划。

16.区国税、地税局要对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所采取措施的项目,应大力贯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17.黄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加大出口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电子监管推广应用力度,加强企业应对欧盟ROHS和REACH指令指导,积极向出口企业提供国外最新技术法规信息,努力打破以技术壁垒为手段的贸易保护主义,大力扶持企业出口,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的全面提高。

18.黄埔海关要严厉打击关区内进出口货物侵权行为,为区内进出口名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质量强区活动作为推动本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指定相应的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和工作联系人,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积极推进质量强区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策划,积极推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组织制定质量强区工作考核办法、相关奖励评定办法和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街(镇)要结合实际,提出本地区质量目标,积极培育质量好、占有率高、效益显著的品牌,增强区域市场竞争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工业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三)建立机制,营造氛围。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三级工作责任体系,动员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质量强区活动。要充分发挥区厂商会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质量监督,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兴企活动;要积极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要加大质量兴企投入,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培训,强化质量管理,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质量强区活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强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名牌产品和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对各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为开展质量强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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