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创意产业的扶持政策

点击数:2173 发布时间:2009/11/17 14:17:43 发布者:admin

1、对于进入本区软件企业、动漫企业投资额(按注册资本计)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且上年度在区内完成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按注册资本现金实收资本的2.5%比例奖励给其在开发区所设立的独立核算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对于进入本区工业设计企业投资额(按注册资本计)超过100万元且上年度在区内完成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按注册资本现金实收资本的2.5%的比例奖励给其在开发区所设立的独立核算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3、软件企业、动漫企业、产品研发设计、建筑设计、策划咨询企业注册资本金在300万人民币或以上、工业设计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人民币或以上场地给予以下补贴:按其租赁场地面积每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享受1平方米用房补贴的原则,按每年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共补贴3年,最高累计补贴不超过90万元。
4、软件企业、动漫、产品研发设计、建筑设计、策划咨询企业注册资本金在300万人民币以下50万元以上(含50万)、工业设计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人民币以下50万元以上(含50万)给予以下补贴:按其租赁场地面积每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享受1平方米用房补贴的原则,按每年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共补贴2年。
5、软件企业、动漫、产品研发设计、建筑设计、策划咨询、工业设计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人民币或以下的按《区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四条的规定,按6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补贴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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